夏恩英语(北京)
退学/退费规定
1. 学生开学前要求退费的,学校扣除报名费后退还全部学费。
2. 新开班学生在办理正式入学手续后,对第一次课不满意者可要求退费,扣除报名费后退还所有学费。但退费最迟应在第二次上课前提出申请;二次课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退费,学校将不予办理。
3. 若学生已入班, 且所在班级课程未过半,学员因特殊情况(大病、移民),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而要求退学的,学校可以办理。但需要出示有关证明,方可退款。退款原则为:扣除已上课时费用后,退还剩余课时费用。
4. 课程过半后,学校不办理任何情况下的退学/退费申请。
5. 因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事件)而无法正常开展教学活动,学校将全额退款(如尚未开班);若已入/开班,则扣除已上课程费用后退还剩余课时费用。
6. 退学/退费时,学员或家长需填写《退费申请表》,并交还《学员证》、收据/发票等凭据,教材不退。按规定时间(每周五下午2点到5点)统一办理退费。以上凭据不齐者,一律不予办理。
7. 教材(包括课本、磁带、CD等)一经售出,若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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