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 民用航空的分类有哪些

快乐人生2022-06-23 15:34:452958

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空乘好就业吗?民用航空分为哪两个部分,民用航空由三大部分组成是什么?中国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

本文导航

中国民用航空空乘就业率

我也是2011届高三的,也过了初检,我有一朋友也在那学校的空乘学院,听她说学校是不包分配的,但是从大二十月份的样子开始就有航空公司来学校选人,一般来说第一年就能被选走60%左右,一般到毕业的时候可能只有百分之几的人上不了机。就业率相比其它学校而言还是相当可观的。这所学校在全国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相当于航空界的清华北大,你见过清华北大出来找不到工作的吗?只要初检过了,收到体检合格证了,高考也就比较容易了,四川考生一般来说三本上下就很稳妥,我研究过06年到去年这所学校的提档分数,都在三本线下二十分左右,所以考个三本线就很稳妥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我们我机会做同学!

民用航空的分类有哪些

民用航空分为公共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两个部分。
具体内容如下:
1、公共航空运输也称为航空运输。是指以航空器进行经营性的客货运输的航空活动。它的经营性表明这是一种商业活动,以盈利为目的。它又是运输活动,这种航空活动是交通运输的一个组成部门,与铁路,公路,水路和管道运输共同组成了国家的交通运用系统;
2、通用航空,航空运输作为民用航空的一个部分划分出去之后,民用航空的其余部分统称为通用航空,因而通用航空包罗多项内容,范围十分广泛,可以大致分为工业航空,农业航空,航空科研和探险活动,飞行训练,航空体育运动,公务航空,私人航空。
我国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来负责管理。政府部门管理的内容主要如下:
1、制定民用航空各项法规,条例,并监督这些法规,条例的执行;
2、对航空企业进行规划,审批和管理;
3、对航路进行规划和管理,并对日常的空中交通实行管理,保障空中飞行安全,有效,迅速的实行;
4、对民用航空器及相关技术装备的制造,使用制定技术标准进行审核,发证,监督安全,调查处理民用飞机的飞行事故;
5、代表国家管理国际民航的交往,谈判,参加国际组织内的活动,维护国家的利益;
6、对民航机场进行统一的规划和业务管理;
7、对民航的各类专业人员制定工作标准,颁发执照,并进行考核,培训民航工作人员。
民用航空,是指使用航空器从事除了国防,警察和海关等国家航空活动以外的航空活动,民用航空活动是航空活动的一部分,同时以使用航空器界定了它和航空制造业的界限,用非军事等性质表明了它和军事航空等国家航空活动不同。
法律法规
《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
第二条 鼓励、支持国内投资主体投资民用航空业,促进民用航空业快速健康发展。
国内投资主体投资民用航空业,应当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有利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内投资主体投资民用航空业,应当有利于促进公平、有序竞争,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民用航空有哪三大特征

民用航空由三大部分组成是: 政府部门、民航企业、民航机场。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或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国家局。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于2008年3月改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涉及国家主权和交往的事务多,要求迅速的协调和统一的调度,因而几乎各个国家都设立独立的政府机构来管理民航事务,我国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来负责管理。

民用航空分类:

1.公共航空运输(商业航空)。

也称为航空运输。是指以航空器进行经营性的客货运输的航空活动。它的经营性表明这是一种商业活动,以盈利为目的。它又是运输活动,这种航空活动是交通运输的一个组成部门,与铁路、公路、水路和管道运输共同组成了国家的交通运用系统。尽管航空运输在运输量方面和其他运输方式比是较少的,但由于快速、远距离运输的能力及高效益,航空运输在总产值上的排名不断提升。

2.通用航空。

航空运输作为民用航空的一个部分划分出去之后,民用航空的其余部分统称为通用航空,因而通用航空包罗多项内容,范围十分广泛。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民航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有关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所辖地区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接受授权或者委托的组织,依照授权或者委托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实施行政处罚。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和规定第四条 民航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五条 民用航空规章规定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民用航空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没有规定或者没有设定行政处罚的,民用航空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数量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文件,不得设定或者规定行政处罚;设定和规定行政处罚的条款一律无效。第六条 民用航空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的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的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的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第七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管理局的具体情况制定行政处罚的具体工作程序,但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执法人员第八条 下列民航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

  (一)民航总局;

  (二)民航地区管理局;

  民航地区管理局设立的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授权,以该民航地区管理局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第九条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民航行政机关的内设职能部门,可以具体承办处罚事项,但不得以该内设职能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第十条 除经依法授权或者委托的外,任何其他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其以行政处罚名义实施的处罚行为一律无效,有关当事人有权拒绝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诉、举报。

  任何个人都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实施民用航空行政处罚的,接受授权的组织应当对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民航行政机关可以将行政处罚委托给其他组织实施,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委托的民航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委托机关)依法具有该项行政处罚权;

  (二)受委托组织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三)委托机关直接实施行政处罚在人员、装备、技术、空间方面确有困难;或者委托的行政处罚事项在时间、空间和管理对象方面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和经常性。第十三条 受委托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民用航空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与被委托的行政处罚事项无利害关系;

  (三)具有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相应民用航空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必需的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民用航空业务、技术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第十四条 民用航空规章可以明确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民用航空规章没有明确委托的,民航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出具正式的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机关和受委托组织的名称、地址;

  (二)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范围和适用处罚的条件、方式、理由、程序和期限;

  (三)违反委托事项的责任;

  (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对民用航空法律法规的认识

一、废止2件民用航空规章和34件民用航空规章性文件,目录见本决定附件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废止的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目录(5件、34件)》。二、对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用航空规章中已明令废止的14件民用航空规章和25件规章性文件统一公布,目录见附件二《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用航空规章中已明令废止的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目录(14件、25件)》。

本决定自2003年4月8日起施行。

新版民用航空地面观测规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气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参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三《国际航空气象服务》,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民用航空气象活动以及其他与民用航空气象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则。第三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的气象业务活动接受国家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第四条 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探测、收集、分析和处理气象资料,制作发布航空气象产品,及时、准确地提供民用航空活动所需的气象情报。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目的是为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正常和效率提供服务。第五条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应当设置相应的机场气象台,民用航空通用机场应当设置相应的机场气象站。第六条 从事民用航空气象工作,应当有计划地补充、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航空气象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航空气象科学技术研究,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航空气象科学技术。第七条 从事民用航空气象工作,应当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及其相关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和世界气象组织的航空气象技术与业务活动,加强国际和地区间航空气象业务的交流与合作,跟踪航空气象发展趋势,吸收航空气象服务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八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统一管理全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根据民用航空活动的需要,规划民用航空气象服务体系;组织制定民用航空气象的发展规划;发布民用航空气象规章和技术标准;统一颁发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和设备使用许可证。第九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根据民航总局制定的民用航空气象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根据民航总局发布的民用航空气象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地区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实施细则。第十条 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空管局)负责组织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组织民用航空气象技术研究与开发;组织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培训、交流与合作;办理国际航空气象业务,参与国际和地区间航空气象活动。第十一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空管局)负责实施本地区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组织民用航空气象技术研究与开发;组织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培训、交流与合作。第三章 服务机构第十二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包括机场气象站、机场气象台、气象监视台、民用航空地区气象中心、民用航空气象中心和其他从事民用航空气象服务的机构。第十三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其职责要求,按照民航总局有关标准,设置业务岗位,配备业务技术人员,配置相应的气象设施;开展探测、预报、情报交换、业务系统运行与维护维修、资料收集与处理、培训和技术研究与开发、提供民用航空气象服务等一项或者几项业务。第十四条 制作、发布飞行气象情报的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由民航总局指定,被指定的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在指定的业务范围和区域内从事民用航空气象服务工作。第十五条 未被指定的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可以从事除制作、发布飞行气象情报以外的民用航空气象服务工作。

  外国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在中国领域从事民用航空气象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六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规定数量的、符合要求的从事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技术人员;

(二)具有相应的开展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设施;

(三)具有合法来源的有关气象资料;

(四)具有健全的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民航总局在各飞行情报区内指定一个或者几个机场气象台作为气象监视台。

民航总局在每个地区指定一个机场气象台作为民航地区气象中心,该中心同时承担机场气象台和民航地区气象中心的职责。

民航总局设置民用航空气象中心或者指定一个民航地区气象中心作为民用航空气象中心,被指定的民航地区气象中心同时承担民航地区气象中心和民用航空气象中心的职责。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尚恩教育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shane-english.com.cn/view/2116.html

标签: 医学
分享给朋友:

“中国民用航空 民用航空的分类有哪些” 的相关文章

药品生产技术 学了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有后悔的吗

药品生产技术 学了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有后悔的吗

药品生产技术是什么?药品生产技术是什么?药品生产技术是什么好就业吗?大专学药品生产技术做什么?就业如何?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什么?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什么,前景如何?本文导航药品生产包括什么制造对药品生产技术的理解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需要什么技能学了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有后悔的吗药品生产技术专业专科生就业方向药...

上海医科大 上海有什么出名的医学大学

上海医科大 上海有什么出名的医学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是一本的还是二本的啊,上海有哪些医科大学,上海医科大学是211吗?上海医科大学有哪些,上海有哪些医科大学,上海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本文导航上海一本医科大学有哪些学校上海有什么出名的医学大学上海医科类大学有几个上海有几所医科高校上海最好的五所医科大学上海医科大学研究生成绩公...

西北医科大学 西北五省哪个医科大学好

西北医科大学 西北五省哪个医科大学好

西北医科大学什么时候成立?西北医科大学,西安医学类学校有哪些,西安医学院好吗?西北师范大学有医学专业吗?西北地区哪个医科大学研究生好考。本文导航西北五省哪个医科大学好西北最好的医科大学西安最好的医学院校西安医学院最好的校区西北师范大学一本专业中西医研究生可报考的学校西北五省哪个医科大学好西北医科大学...

重庆市医科学校 重庆护士学校跟护理学校哪个好

重庆市医科学校 重庆护士学校跟护理学校哪个好

重庆有哪些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好吗?重庆有哪些公办卫校,重庆有哪些护士学校,重庆医科大学排名,重庆医科大学是几本。本文导航重庆所有医科大学排名重庆医科大学在我国处于什么水平重庆十大正规卫校重庆护士学校跟护理学校哪个好重庆医科大学在中国大学的排名重庆医科大学一本和二本有区别吗重庆所有医科大学排名重庆...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遵义医学院专业排名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遵义医学院专业排名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大专还是中专,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有哪些,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女生多吗?为什么报考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专升本报考人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去年获得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院士有谁。本文导航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二本吗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医高专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升本考哪些

重庆医高专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升本考哪些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什么样的大学?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为本科学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 越详细越好?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升本吗?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有没有专升本的,重庆医高专下午几点上课。本文导航重庆医药专科学校排行榜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口升本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评价重庆医药高等...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