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量变与质变 马原 量变到质变通俗解释
什么是质变与量变?怎样理解二者的辩证关系?什么是量变和质变?什么是量变到质变?量变与质变的区别,量变引起质变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质变?什么又是量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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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释量变与质变的相互关系
量变、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和场所的更换.又称渐变.是事物运动的基本状态之一,与质变相对.
质变、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事物运动的基本状态之一.同量变相对.又称突变.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的状态.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不可能没有量变,也不可能没有质变,而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1、 量变是质变的准备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只有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起质变.
讲述“笨人吃饼”的故事,说明:没有一定的量的变化,质变就不会发生.
2、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不会永远维持下去,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必然会引起质变,变为另一种性质的事物.
3、 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与质变怎么去理解
1、量变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
量变的特征是一种逐渐的、连续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相对静止状态的变化。我们日常生活中见到的统一、平衡、相对静止等都是事物处于量变阶段所显示出来的状态。
2、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质变的特点是一种根本、显著的变化,是事物渐进过程的中断。在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统一物的分解或是相持、平衡、静止状态的破坏,都是事物在质变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状态。
唯物辩证法认为,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的状态。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不可能没有量变,也不可能没有质变,而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量变到质变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二。它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这一规律,提供了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的观察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量变引起质变,水从液态变为气态。加热是引起质变的外部条件(外因),水分子的热运动才是引起质变的根本原因(内因)。
扩展资料:
“并不是量变就能引起质变,而是量变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事物内部的主要矛盾运动形式发生了改变,进而才能引发质变。就像水从液态变为气态,加热提高温度只是引起质变的外部条件(外因),水分子的主要热运动形式发生了改变才是引起质变的根本原因(内因),小于1标准大气压时,低于100摄氏度的水照样可以沸腾。
因此说,并不是生产力发展了(外因),就能导致社会的变迁,导致社会从公有制到私有制、再到公有制的不同社会形态的交替,生产力的发展与这种社会形态的交替变化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而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
基于此种程度的生产力水平,人类创造的消费产品数量相对于人类需求而言发生了质变,从而导致人类的主要需求矛盾发生了变化(内因),进而导致人类为满足新的主导性需求而产生不同的认知态度、行为方式和意识形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量变质变规律
应怎样理解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一、定义不同:
量变是指事物量的规定性的变化,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排列组合上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事物变为他事物。
二、表现不同:
量变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原有度的范围内的变化,它不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因而也称渐变。量变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人们经常看到的统一、平衡、相持和静止等,都是事物处在量变过程中呈现的面貌。
质变是事物超出度的界限的变化,是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因而又称飞跃、突变或革命。因此,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在于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界限。
三、主次不同:
量变和质变都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引起的。当矛盾双方力量的对比还没有达到主次地位的改变时,事物呈现出量变状态。当矛盾双方地位发生改变,原有统一体破裂,事物便呈现出质变状态。
量变到质变通俗解释
意思是:事物的量变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事物内部的主要矛盾运动形式发生了改变,进而才能引发质变。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质是一事物成为其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扩展资料
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只有正确的认识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举例来讲,一根粉笔有它的质即粉笔,有它的量即重量、长度和体积等。所以认识到这是一根粉笔自然就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而认识到粉笔的量,就是对粉笔的认识的深化。
但问题在于事物的量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是单个事物的量,一是同类事物的量,后者就涉及到度的问题,因为很显然同质的事物因为量的不同作用千差万别。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及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
度不是关节点,在这点上很多同学会出错,度是一个范围,关节点是一个点,是度的极限。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度不仅是质和量的统一,同时也区分量变和质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量变质变规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马原之辩证法之质量互变规律
质变是量变的结果
哲学真相:什么是量变到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