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邮箱 四川大学传播学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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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传播学研究生导师
到广西大学主页上,有个教师信息网,上面有老师联系方式。
PS:你都没说哪个导师,新闻学院这么多导师,怎知道你找谁。。。
广西民族大学教师一览表
招生办咨询电话:0771-3223310
电子邮件:xjzhsh168@126.com
邮编:530005
学院办公室电话:0771-3223315(兼传真)
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管理和维护: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网站
电话: 0771-3224276
电子邮箱: xdxj09@163.com
我不知道你要干什么。我把找到的都给你了
华中师大物理学院导师名单
广西大学物理学院导师联系方式可以拨打学校教务处电话0771-3233920询问。
广西大学(Guangxi University),简称“西大”,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中国南方著名高校,广西办学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高等学府,中国大学百强高校。学校是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之一,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高校之一。
截止2015年,学校占地面积307公顷(约4605亩),建筑面积133.09万平方米,在校生34036人,其中本科生24945人,硕、博研究生7770人,博士后69人,留学生1252人。此外,还有各类在职学生4.8万余人。学校设有31个学院及1个独立学院,9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12个,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法学、哲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的高水平区域特色研究型综合性大学。
广西省教育厅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jytxwb@163.com
办公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771-5815423,5815112。
投诉邮箱的使用注意事项:
一、发信人应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带"*"为必填项)。
二、邮件内容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三、邮件内容应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请勿在办理期间反复投递。
四、反映的问题需要保密的,请您在信件中备注。
扩展资料:
你也可以选择厅长信箱进行投诉或建议。
厅长信箱是政府与民众、社会沟通的重要平台,是为了广开言路,畅通民众诉求渠道,体察民
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为民众多办一些实事。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府以及政
府工作部门监督、投诉、咨询、建议、感谢的窗口。信息公开透明,可以随时查看反馈进度。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厅长信箱
在广西大学可以转学吗
广西大学只有1个校区。 具体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截止2015年,学校占地面积4700多亩。学校设有31个学院及1个独立学院,9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12个,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法学、哲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的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广西大学坐落于风景如画,有着“绿城”美誉的广西首府南宁市,创办于1928年,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也是目前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学校,教育部和广西共建的省部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
广西大学首开广西高等教育之先河,首任校长是有着教育界“北蔡南马”之称的“一代宗师”,我国著名教育家、科学家、民主革命家马君武博士。国立广西大学时期,竺可桢、李四光、陈望道、陈寅恪、王力等一批名家曾在这里任教,是当时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综合性大学之一。
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广西大学师生、学科专业以及设备和图书资料被调整到中南和华南地区的19所高校,为新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1997年两校合并以及进入“211工程”,使广西大学迈上了创建高水平大学的新征程。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学校改革发展取得一系列重大标志性成果:顺利完成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成并获得评估通过。
再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工程学、材料科学、农学、动物与植物学和化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成为“部区合建”高校,入选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工作50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在90年的办学历程中,广西大学秉持“勤恳朴诚”的校训,积累和沉淀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深厚的人文底蕴和独特的西大精神。
广西行健文理学院是三本么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全称: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2.国标代码:13638。
3.办学属性和层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大学与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
4.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5.办学优势和定位:广西大学创办于1928年,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学院依托广西大学丰富的教学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雄厚的学科基础和强大的综合办学优势办学,以母体学校的优势学科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立足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复合型知识结构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6.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7.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8.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9.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三、招生计划
10.学院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上级教育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院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我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录取等问题。
四、录取规则
11.学院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2.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调档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不同作适当调整。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1合格。
1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1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16.凡进档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计划未满,均可获录取。如考生自愿放弃,作退档处理。
17.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8.学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在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均使用英语。学院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生比例限定。
19.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各专业生源差距较大时,学院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20.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1.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五、收费标准及其他
2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院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及备案文件执行。
23.学院学生享有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会,同时院内设立院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励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具体按照相关评审办法执行。
2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25.大类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若个别专业申报学生人数达不到一定规模,将视情况考虑取消该专业当年办学,学生可分流到其他志愿专业。具体按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院主页(http://xingjian.gxu.edu.cn)或查看今年的招生简章。
27.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院将在学院招生网(http://xingjian.gxu.edu.cn/zsw/)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28.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邮编:530005
咨询电话:0771-3223310、0771-3223309
传真:0771-3270025
电子邮箱:xdxjzb2110@163.com
举报电话:0771-3373521
29.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以本章程为准。
30.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大学行健文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