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基》是什么 学习法律小知识感悟
《法律基础知识》考什么?公务员考试中,《法律基础知识》考哪些内容,学习《法律基础概论》有什么现实意义?对我们生活又有什么帮助?急求一有关学习《法律基础》心得的文章,《法律基础》论述题,法基和法综分别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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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要点
因为考公务员一般只有法院和检察院才会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所以出版的话销量不会很大 主要是这些都用于地方公务员考试 而题目是自主出的 所以在难度和题型方面会有很大的不同( 今年上半年江苏的很难 而广东的非常容易)
你要找的话也只有 用当地出版的才行 否则没有效果的~以上仅是以我考过的经验来说
我是学法律的,我觉得到是不难
好多人只是死记硬背,没用的法律就是一个灵活的东西
一道题目,考的不是一个固定的答案而是你对法律的理解和自己见解
很多题目我们可以做出完全相反的答案来
主要是要把你的理论说通,法律使用要合理
公务员考试涉及哪些知识
法律基础》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作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历史发展、法系、法治和法治国家。
二.法律的制定:法律制定的概念和原则、法律的渊源、法律的分类、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制裁、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监督。
第二部分 宪法
一.宪法概述: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监督保障制度。
二.中国的基本制度:国家的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三.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中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构。
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
四.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主体和管辖、行政复议的范围。
五.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四部分 刑法
一.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和渊源、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刑罚的适用和执行。
七.几种重要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第五部分 民法
一.民法概述: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主体: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民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消民事行为及其后果、代理的概念和种类、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四.民事权利:物权、所有权、相邻权,债权、人身权。
五.民事责任:违约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六.民事诉讼时效
第六部分 公司法
一.公司法概述:公司的概念和类型,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章程和组织机构。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上市公司。
四、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七部分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二.著作权法:著作权的概念、作品及其种类、著作权的主体和归属、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取得和限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三.专利法: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四.商标法:商标的概念和种类、商标注册、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和终止、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商标使用的管理、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八部分 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种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合同履行的担保。
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六.合同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第九部分 市场管理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行为的特征、种类和法律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法律责任及争议解决途径。
三.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的义务,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及其解决途径。
第十部分 劳动法
一.劳动法概述: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劳动法律关系。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及主要条款、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集体劳动合同。
三.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解决机构、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原则。
第十一部分 婚姻法和继承法
一.婚姻法: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
二.继承法: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
第十二部分 诉讼法
一.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共同原则和特有原则。
二.诉讼主体: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
三.诉讼证据:证据的概念和种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四.诉讼管辖:管辖的概念、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
法律基础知识是大学必修课吗
通过学习,可以使你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去对待处理身边的事和物。知道做到怎样懂法和用法。
学习法律小知识感悟
记得当初刚刚开学的时候,觉得特别纳闷,为什么我们这样的专业还要学习“法基”呢?真是浪费时间呀,基本的法律知识在这个年代谁不知道呀,用得着专门学么,又不是学法律的……当时的抱怨特别多,因为我们专业的课本来就很多了,现在又多出了这样一门完全不对口的。心情别提有多不好了。
可是现在,我却已深深的明白了学习这门课的必要性。尽管我们以为自己有很充足的法律知识,可是事实证明,我们还没有掌握自以为知道的法律知识。在平时的阅读、看报过程中,我经常看到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和报道,可是有时却因法律知识的欠缺,无法进行深层次的思考。这让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事就是法制经济。而我们每一位大学生毕业后都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道路。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可以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
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几我们自身未来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而且,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更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也更坚定的确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对我自己以后的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也让我更加明白了入党的积极意义。
我们大学生,是国家现在和将来的主人,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而由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这些得以正常运行的基本准则,因此,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了解了依法正确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意义。
学完这门课,我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此门课程不止让我们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使我们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完善,适应新时代对大学生的要求。提高了我们自身的综合素质。让我们更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价值观念都发现了重大变化,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据调查,我国大学生犯罪有逐年递增趋势。这个时候,正是《法律基础》这样的课发挥作用的时候,我认为,即使这样的课不能拯救所有犯错误的人,也一定会对一部分人有作用的吧。
在我国进入WTO以后,法律知识更是我们必备的基本知识,我们更应该把这些法律知识用在处理好国际关系上。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们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如果有机会,我还会将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传给那些法律意识薄弱的人,积极参与普法,让更多的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知识题大全
法律意识的培养对建立法治国家的重要性
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信仰是人类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可见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对建立法治国家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什么是法律意识呢?《法律基础》教材上这样说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的心理、情感、知识和观点的总合,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包括法律感性认识和法律理性认识。
在我国自1986年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民主法制建设,已经逐步从传统人治国家转向现代法治国家。 现如今,老百姓从“屈死不告状”,到为主张权利去打“一分钱、五分钱、一元钱”官司;从令人难以启齿的离婚诉讼,到均能以平常心来对待;从“亲吻权”、“男人生育权”的诉讼,到“阳光权”、“环境审美权”的要求,都显示了民众法律意识的觉醒与进步。这一现代化的过程必然离不开法治政府的建构、法治社会的形成和法治公民的培育。其中,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又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没有广大的、普遍的公民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国家的大厦就不能稳固建立。
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然要求公民法律意识要有所提高。
一、公民法律意识是法治国家制度的思想基础。
一般的说,在近现代西方法治国家理论中,“保护与促进公民权利”是国家与法存在的正当性理由,也是国家权力资源配置、运作与调整理论的逻辑论证出发点。而反映这种权利要求的“公民法律意识”,则构成了法治国家制度的思想基础。根据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法与国家”理论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理论,我们可以断定,如果社会决定国家与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那么以 “公民法律意识”在法治国家的建立中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尽管因各国的国情、时代与思想家个性禀赋的差异,使已有的各种法治理论也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通的,即法治国家理论应该以公民意识作为思想基础,才可能真正体现现代民主、法治的精义。当然,西方的法治国家理论因其社会制度的局限性而带有明显的不足,但是“公民法律意识”在法治国家理论建构中的重要作用应该为我们所借鉴。社会主义公民法律意识应该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度的思想基础。
二、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制度的心理基础
“法治”,不仅是一种依法办事的活动原则,而且意味着全体民众共同守法、崇法和护法的社会状态。法治国家制度的建立,不仅要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前提条件,而且要有普遍的公民法治意识作为人文心理基础。可以说,民主、法治制度演进的历史,也是公民不断争取、维护和行使公民权利的历史,与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发展的历史。
“公民法治意识”的缺位是中国近代史上法治体制未能建成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文革”浩劫之后,人们在反思历史教训的同时才逐渐意识到民主、法治的重要性和公民法治意识的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在《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强调,“要在全体人民中坚持不懈地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会主义公民意识”,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广东省曾多次组织讨论公民教育问题。这说明,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问题,已经引起我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
三、培养公民法治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鉴于公民意识对于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价值,在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教训,发挥“公民法治意识”在法治国家理论建构中的重要作用,培养我国公民的公民法治意识。
正如美国学者詹姆斯·F·李所说,“正是在公民这一层次上,而不是在精英层次上,决定着民主自治政府的最终潜能是否存在”。法治国家制度的建立与形成,有赖于普遍的公民法治意识作为其人文心理基础。只有广大的、普遍的公民的法治意识有所提高,法治国家的大厦才能稳固建立。
法考考哪些内容
法基是考法律的基本知识,比较容易,法综是考法律的综合知识,必需要全面撑握法律法规的综合运用,难度大。这是二者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