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杭州限购令细则 杭州限购最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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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限购政策最新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一)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杭州楼市最新限购政策
杭州从今年3月份开始实行的限购政策是:
一、扩大限购范围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二、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通知》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三、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自2017年3月3日起,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杭州限购最新时间
杭州版限购令细则踩着二月的尾巴迈入三月,从三月一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主要是对杭州限购令细则进行解读,提供权威限购政策解读,并为杭州购房者提供购房攻略。
杭州限购政策一览:
●自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限购范围包含萧山、余杭,不含桐庐、富阳等
●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界定为认房不认贷
昨天,就前一天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即国八条杭州版细则),杭州市房管局对细则中涉及房管职能、有关限购政策的内容进行了权威详细的解读,并在其官方网站杭州市房产信息网上公布。
杭州购房政策外地人
法律分析:一、杭州户籍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本市户籍已婚居民家庭落户满5年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已婚高层次人才家庭二套房也受5年落户时间限制。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未满5年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且在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属于新落户杭州户口,需要落户满5年可以购房。
二、非杭州户籍
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一)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杭州限购一览表
杭州限购区域,杭州主要有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属县市:淳安县,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拓展资料】
一、住房限购政策新旧对照
1、广州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不变;增加广州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购买1套住房的要求。“成年单身人士”是指年满18周岁的单身或离异人士。
2、非广州户籍居民家庭:由“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调整为“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
3、从化、增城区不纳入限购范围。
4、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执行。
二、调整购房最低首付比例
1、在广州市无住房,同时无贷款记录:最低首付30%;
2、在广州市无住房,有贷款记录: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40%,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3、在广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贷款已经还清: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50%,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4、在广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时贷款未还清:最低首付70%。
【备注】:
1、“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
2、非普通住房是相对于普通住房定义的。非普通住宅就是指该区域基准价或政府指导价以上,面积超过144平米且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1的住房。
三、细则具体执行时间
1、3月17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
2、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杭州限购政策
杭州限购区域,杭州主要有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属县市:淳安县,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杭州版限购令细则踩着二月的尾巴迈入三月,从三月一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本文主要是对杭州限购令细则进行解读,提供权威限购政策解读,并为杭州购房者提供购房攻略。 杭州限购政策一览: 自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限购范围包含萧山、余杭,不含桐庐、富阳等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界定为认房不认贷 昨天,就前一天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即国八条杭州版细则),杭州市房管局对细则中涉及房管职能、有关限购政策的内容进行了权威详细的解读,并在其官方网站杭州市房产信息网上公布。杭州限购政策细则与解读一、扩大限购范围
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二、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
[扩展资料]
《通知》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三、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自2017年3月3日起,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